電商食品監管收緊 平臺負連帶責任

2015-08-20 10:27:06 來源:北京商報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144 條評論

一直處于“九龍治水”的電商食品終于回歸一條龍監管。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地...

原標題:電商食品監管收緊 平臺負連帶責任

  一直處于“九龍治水”的電商食品終于回歸一條龍監管。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地方食藥監局可對轄地內的網絡食品經營者依法抽檢,發現問題食品可責令召回。第三方平臺有義務進行配合。

  食藥監為監管主體

  《辦法》明確了食藥監部門為網絡食品經營的監管主體,結束了五部門“九龍治水”的局面。包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在內的所有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都將納入監管之中。

  過去多次出現平臺方與經營者相互推卸責任的情況將被終結。本次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違法行為由網絡食品經營者經營許可、備案所在地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所在地縣級以上食藥監部門管轄。不能確認網絡食品經營者所在地的,由第三方平臺所在地食藥監部門管轄。未經許可或者備案從事網絡食品經營的歸屬當地食藥監部門。

  《辦法》要求食藥監部門應與公安機關、網絡信息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等合作。這意味著違法經營者除行政處罰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省級食藥監部門對網絡食品違法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匯總,并上報國家食藥監總局。知名IT律師趙占領則認為,在抽檢流程后,還需盡快向社會進行公示,加強社會監督,并保障消費者權益。

  問題食品強制召回

  對于經營者來說,無證商家將被取締。《辦法》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憑證,否則將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各項許可證應在首頁進行公示。

  北京商報記者觀察到,目前天貓多數商家均尚未公示,稱僅向天貓出示,拒絕提供給消費者。科爾沁食品旗艦店客服表示,若新規出臺,將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銷售食品后,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銷售憑證,可以電子化形式出具。北京市工商局發布的《關于推動建立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費爭議快速和解機制的指導意見》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憑證可作為解決經營者與消費者爭議的有效證據。

  在超市、商場抽檢后的召回制度將搬到網上。在食藥監部門公布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后,經營者應及時采取停止銷售、召回等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趙占領指出,這將對現有的電商進行大洗牌。雖然今年來第三方平臺已加大抽檢力度,但缺乏法律武器。政府部門的介入將注入一劑強心針。

  平臺連帶責任

  對第三方平臺來說,需盡到日常檢查報告義務,對虛假信息、夸大宣傳、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以及安全隱患,應及時制止并向食藥監部門報告,情節嚴重者應立即關店。并要求配合抽檢、召回等工作。

  淘寶方面表示,淘寶已建立準入機制,對進駐商家進行資質審核。有專業人員每天進行排查,并進行神秘買家抽檢。發現問題時會聯合工商局和品牌方進行處理。過去的商品召回是由品牌方發起的,平臺會責令第一時間下架問題商品,配合召回工作。今后會配合食藥監部門的工作。

  趙占領認為,《辦法》是對即將出臺的新《食品安全法》的有力補充,但具體效果還要看執行力度和處罰情況。應使監管形成常態,并繼續完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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