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正式施行 受影響的廣告撤去 媒體人將何去何從

2015-09-01 10:21:00 來源:虎嗅網 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203 條評論

據人民日報報道,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廣告法實施20年來首次修訂。此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

圖片來源:愛奇藝奇點

據人民日報報道,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廣告法實施20年來首次修訂。此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強化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等多個方面。那么,新修訂的廣告法具體有哪些亮點,對人們生活會產生哪些影響?

新廣告法亮點.jpg

制圖:張芳曼

不滿10周歲的童星不能作為代言人、各類明星接廣告代言需使用過該產品……針對廣告領域的“任性”代言現象,新廣告法做出了嚴格限制。按照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做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做推薦證明。不得利用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根據新廣告法,對發布虛假廣告的一般情節,罰款額度從1994年廣告法規定的廣告費用的1到5倍,調整為廣告費用的3到5倍,起罰點大幅提升,兩年內有3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罰200萬元。新廣告法專門增加了虛假廣告構成條件的相關規定,一是內容虛假,二是以引人誤解的內容誤導消費者,均為虛假廣告。

禁止10歲以下童星代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允許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違法發布虛假廣告,將被處以廣告費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等等。從今日開始,以上內容都在新廣告法明令規定禁止之列。

藥品、保健食品代言亂象,沒有幾個明星不出事的

據深圳晚報報道,長期以來在娛樂圈,最熱的星,最紅的星,他們不僅主宰娛樂圈,也拼搏在廣告圈。明星們代言的廣告數量、代言費用、受歡迎程度、百度搜索等綜合評定,也構成了他們廣告代言綜合指數排行榜,而與此相關的吸金能力也成為他們江湖地位的標志。毫無疑問,在股票等資本市場及綜藝節目沒有為明星帶來暴漲身家的時候,廣告代言就是明星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來錢道。

新廣告法規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藥品廣告,藥品廣告必須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同時,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這意味著,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今后不能再代言了。

有數據表明,在以前龐大的藥品、保健品廣告市場,中老年明星最受青睞。其中包括侯耀華、張國立、倪萍、斯琴高娃、唐國強、付笛聲夫婦等都因為所代言的廣告而受到消費者投訴和詬病。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新的廣告法實行,確實可能會斷了不少明星的財路。

央視市場研究公司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藥品代言中娛樂明星占了88%,甚至同一個明星代言了多種藥品,有近1/5的名人所代言的品牌超過了兩個。其中,張國立曾是代言藥品品牌最多的名人,達到4個。此外,孫紅雷曾代言過口炎清;光頭李進代言過脫發藥品首邦;倪萍代言過21金維他;韓紅代言過華素片;范偉代言過感嘆號;曾志偉代言過腸炎寧;濮存昕代言過云南白藥;張國立代言過藥品六味地黃丸。而范冰冰代言的減肥產品因含有可導致心臟病發作的處方藥成分而被退市遭下架,她也因此深陷過誠信危機。而郭德綱在2007年代言的“藏秘排油”被央視“3·15”晚會曝光是偽劣產品,事發后,郭德綱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不僅如此,鞏俐因為代言“蓋中蓋口服液”;唐國強,解小東因為代言北京“送子”神話的某醫院;劉嘉玲因代言SK-Ⅱ虛假廣告;趙本山因代言某“神”廣告,都曾惹上官司。

新廣告法闡述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允許代言的原因是,因為這些都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務,由于人體的獨特性,作用于某個人有效并不代表對他人有效,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本身不具有科學性。

不滿10歲的童星不允許代言,森碟、王詩齡這回該好好上學了

自從“爸爸去哪兒”火了之后,天天、KIMI、森碟、王詩齡等小童星大熱,電視上一天能見好幾回!但9月1日之后,電視、網絡等廣告中將難見到不滿10歲的童星代言人。因新廣告法規定,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這是否意味著一些兒童產品廣告中不能再出現10周歲以下童星呢?

昨日,一位網友借此開起了玩笑:可惜啊,現在看來,童星代言這條發財路是沒戲了,明星寶寶們即將告別廣告界,隔壁家的老王已經哭暈在廁了,自己不紅,好不容易才把女兒培養成了搖錢樹……

對此,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局局長張國華解釋說,按照我國民法規定,10周歲以下兒童是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者,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有限,如果他們作為代言人,簽署廣告代言合同或收取代言費,就違背了廣告真實性的原則。

對于目前已經上市流通帶有兒童代言人形象的包裝物,張國華表示將有一定的寬限期,具體寬限期還在與全國人大商討中。此外,新廣告法規定,如果代言虛假廣告,廣告代言人將受到行政處罰,3年內不能再代言廣告。對此,張國華提醒廣告代言人,在代言廣告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如果兒童作為演員參與廣告拍攝,按照廣告故事情節設計出現在廣告畫面中是法律許可的。

禁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汪東城、羅志祥、陳柏霖沒戲了

根據新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做代言。這樣汪東城、羅志祥、陳柏霖……不少男明星曾榮登“大姨夫”之位,代言女性用品衛生巾、衛生棉條等,而新廣告法實施之后,他們再也江湖難見了。

對此,代言過衛生巾的汪東城在面對媒體時早已準備好答案:

“不會太尷尬啦!代言衛生巾是暖男形象的體現。”

但產品需要自己使用怎么辦?汪東城趕緊耍了個滑頭說:“我有請我的朋友和家人使用哦”,這句話讓很多媒體笑抽了。

想當年,為三鹿牛奶產品做代言的明星不在少數,除了鄧婕以外,倪萍也曾代言過三鹿的產品,薛佳凝曾代言過三鹿大紅棗牛奶,而花兒樂隊代言的是三鹿酸酸乳飲品。在廣告中鄧婕不停重復:

“選奶粉我很挑剔,專業生產,品質保證,名牌產品,讓人放心,還實惠,三鹿慧幼嬰幼兒奶粉,我信賴!”

然而當產品出現問題,企業倒閉,消費者受到傷害之時,這些代言明星卻沒有承擔任何責任。

新廣告法打擊虛假廣告的發布,其直接受影響的是媒體單位的經營創收。9月1日后,受影響的廣告撤去,電視媒體空余的時間、報紙和網絡空余的版面由什么廣告去填補?媒體失去的這部分真金白銀收入由什么來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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