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盜竊網游裝備轉賣獲利 吵架后被女友負氣舉報

2015-09-15 11:00:34 來源:廣州日報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257 條評論

玩過網游的人都知道,網游世界中并不全都是虛擬的,一些裝備、材料、金幣可以轉化成現實生活中流通的貨幣。昨日,記者從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獲悉,3名年輕玩家因在游戲...

  玩過網游的人都知道,網游世界中并不全都是虛擬的,一些裝備、材料、金幣可以轉化成現實生活中流通的貨幣。昨日,記者從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獲悉,3名年輕玩家因在游戲中通過盜竊其他玩家的網絡“道具”轉賣獲利而獲刑,罪名即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吵架后女友負氣舉報

  1990年出生的黃某于2012年10月在網上學會通過盜竊其他游戲玩家的材料、裝備、金幣轉賣而獲利的方法,并于2013年下半年將此方法傳授給其女朋友即被告人梁某,住在同棟公寓的陳某通過黃某亦學會了上述方法。

  黃某先后多次通過QQ向網名為“末日”、“阿昆”的人(身份不詳,在逃)以每組9元的價格購買了共2446組《新天龍八部》游戲玩家的賬戶信息,之后進入其賬戶中放材料、裝備、金幣的倉庫,將倉庫中的材料、裝備、金幣轉入黃某自己的賬戶內,然后轉賣給其他游戲玩家,得到“元寶”,再出售“元寶”獲利。

  黃某通過上述方式獲取的非法所得均在其與女友梁某日常生活中花費掉了。梁某則協助黃某作案。2013年10月,與黃某、梁某住在同棟公寓的陳某從黃某那里學得此方法后,也如法炮制,非法所得均被其用于日常生活及購買游戲賬戶信息。

  2014年5月,因黃某、梁某吵架,梁某負氣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舉報了黃某,并帶民警在二人居住的出租屋內將黃某抓獲,陳某隨后也被抓。

  斗門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陳某、梁某采用技術手段,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法院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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