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訴百度云盤侵權獲勝 被賠償 1.4萬元
5月9日消息,北京海淀法院公布,就原告樂視網訴被告百度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百度公司經營的百度云網盤服務,通過不同方式...
5 月 9 日消息,北京海淀法院公布,就原告樂視網訴被告百度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百度公司經營的百度云網盤服務,通過不同方式幫助用戶非法傳播了電影《金陵十三釵》,應當賠償樂視天津公司經濟損失 1.4 萬元人民幣。
樂視享有電影《金陵十三釵》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原告發現百度云網盤在其網頁版、手機客戶端和 iPad 版的“達人推薦”及“熱門資源”中均提供了涉案電影的播放服務。
樂視天津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 4 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百度云盤主觀上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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