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狀告滴滴出行侵犯肖像權:索賠126萬元
今天商務,北京海淀法院官微發布案件播報,稱因認為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中發布了使用其肖像的配圖微博,前奧運冠軍劉翔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滴滴出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刪除侵權鏈接及圖片、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今天商務,北京海淀法院官微發布案件播報,稱因認為“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中發布了使用其肖像的配圖微博,前奧運冠軍劉翔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滴滴出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刪除侵權鏈接及圖片、賠禮道歉,賠償損失126萬元。
據海淀法院介紹,原告劉翔訴稱,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發布了內容為“#劉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欄!每一段結束,都是另一個開始,加油!”的配圖微博。微博內容先是介紹劉翔賽跑成績,之后轉而介紹“滴滴出行”軟件,并使用了六幅劉翔肖像作為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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