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明年3.15實施 消費者的蜜糖 電商們的苦藥

2016-09-29 08:34:09 來源:虎嗅網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173 條評論

9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辦法》...

  9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明年3.15實施,消費者的蜜糖,<a href=/tech/biz/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電商</a>們的苦藥

  《辦法》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消費者在退貨時,應保證商品完好,同時應將贈品(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一并退回。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七日內無理由退換貨的時間期限,是以消費者收到訂單包裹的時間開始計算。

  公開征求意見完善后的《辦法》將于2017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同時《辦法》規定,四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此外,三種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包括拆封后易導致商品性質改變、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對于開封商品能否退貨,《辦法》擬規定,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這意味著,商品包裹開封查驗后,不影響其“完好”仍可退貨。

  處罰方面,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人事對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的態度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它把不適用于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類型具體化了,最重要的像退貨的時候運費怎么辦,用積分或購買的點數購買的商品怎么退,這些都說得很清楚。

  《辦法》要求,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這其中,服裝、鞋帽類產品的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污、受損,即視為商品不完好。

  朱巍認為,這條仍存在漏洞。如果把商標標識貼在必須要開啟的部位,開啟了必須要驗貨,勢必對商標標識有損害,所以應該具體規定。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律師邱寶昌表示,辦法中提到的“一經激活或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這項規定值得商榷。

  他解釋,這類主要為電子商品,激活試用后退貨,商家會有一定損失,此項規定可以減少商家和企業的損失,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新《消法》規定了4類不適用退貨商品及“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而非“商品價值”。

  因此,工商部門通過部門規章提出的此項規定,可能存在突破上位法的問題。他建議,可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正《消法》,增加此類規定。

  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消費者的蜜糖,電商們的苦藥

  據虎嗅了解,2014年2月,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已經明確,消費者在網購中“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得到法律和部門規章層面的保護。簡而言之,消費者網購“后悔權”是名正言順的了。

  在2015年9月,國家工商總局又公布了《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電商公司在雙十一、6.18等類似的電商大促中不得設置條件,不履行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貨、享受三包等應有權益。“新規”無疑對消費者利好,對電商賣家是經驗。

  再到明年3月即將實施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可以說“七天無理由退貨”在步步完善,緊扣電商。阿里、京東、唯品會等國內主流電商,早在兩年前掛出了“七天無理退換貨”的承若,但要真的的“無理由”退換貨,還需要消費者進行進行申請,等待電商平臺審核(一般是在3個工作日內)。

  在“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正式實施后,消費者退貨是否還需要提交退貨申請,并等待審核?在退貨程序上是否有改變,值得我們關注。

  另一方面,此前有據報道稱,2013年天貓雙十一退換貨率高達25%,高退貨率的確是每年雙十一的槽點。在“七天無理由退貨”《辦法》會大大增加各類電商大促的退貨率,而在商品質量、宣傳與實物一致的情況下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是由消費者承擔的。

  即便如此,電商(賣家)平臺還是要承擔包裹裝件的耗材、(單項)物流配送的成本費用,履單成本有增無減。特別是跨境購物,國際物流成本遠高于國內成本,不過相信消費者在“無理由退貨”前,應該會算一筆賬,即退貨的額外負擔費用與商品價格是否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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