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搶紅包成賭博 上廁所能輸上千元

2015-08-01 00:33:00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200 條評論

微信搶紅包催生了節日的另類狂歡。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不斷“創新”玩法,把紅包變成賭具,令原本是社交娛樂兩不誤的微信搶紅包游戲變了味。...

微信搶紅包催生了節日的另類狂歡。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不斷“創新”玩法,把紅包變成賭具,令原本是社交娛樂兩不誤的微信搶紅包游戲變了味。

近日,臺州警方破獲一起“微信代發紅包”形式的特大賭博案,300余人涉案,累計涉賭資金1000余萬元。目前,警方已經刑事拘留7人。

微信紅包拼手氣 一天輸了上萬元

“今天在微信群里輸了萬把元。”微信群里還能輸錢?而且還不止一個人這么說,這是怎么回事?

“每次準備賭博的時候,群主會先在群里發個試探性的紅包,主要是為了測試群的活躍度。如果有五六個人搶紅包,群主就覺得活躍度可以,一般賭博就開始了。”混進賭博群的民警說。

他發現,該群有嚴格的“群規”,由群里的“代包手”代發紅包(簡稱代包),群內的賭博人員進行搶紅包,搶到金額最小的人發下一個紅包。“代包手”要抽頭每個紅包金額的5%-10%。

如果有陌生人加入賭博群需要繳納一定的押金,這是為了防止陌生人只搶紅包,不發紅包,直接逃跑。群里的賭博人員介紹別人入群,還要由介紹人進行擔保。

一般情況下,代包人會設定每個紅包只能分成4份,有的群有上百人,多的有二、三百人,往往還沒有開始點,紅包就被搶光了。

微信搶紅包不分場合,隨時隨地只要拿著手機就能玩。一位參賭人稱:“方便快捷刺激,有了4G網絡,上趟廁所都能輸個上千元。”

招兵買馬搶紅包 賭博組織嚴密

7月初,犯罪嫌疑人楊某伙同其妻子陳某在家中商量在微信上組織建立一個微信紅包賭博群,群內以搶紅包的方式進行賭博,群主以代包抽頭的方式進行獲利。他們找到崔某某、楊某某(女)進行代包并抽頭。

7月8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利用自己的微信賬號組織建立起名字為“100/4”的微信紅包賭博群,將一些愿意賭博的人拉入該群內,由犯罪嫌疑人陳某、崔某某、楊某某三人在群內進行代包抽頭,而崔某某則負責該群內秩序的維護。賭博群正式開始運營。

之后,楊某又聯系齊某某到其賭博群內代包抽頭,隊伍不斷壯大。

7月14日,因楊某組織的“100/4”賭博群的紅包總金額達到上限,于是他重新組織微信紅包賭博群“×××”,并將之前群內的賭博人員拉入新的賭博群內,并在其他人開設的微信賭博群內尋找經常賭博的人,也拉入該群內。

后來,為了追求刺激,楊某和崔某某重新制定群內賭博規則,提升紅包總金額,并設立獎勵制度,特殊數字如“1234”、“1111”等獎勵88.88—288.88元,并從抽頭的錢中抽出一部分設立“獎池”作為獎勵資金。

不只是臺州人,金華永康也有不少人沉溺于微信“賭紅包”。在永康本經營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老楊半年以來賭得越來越大。“88元的紅包,有時只搶到0.01元,運氣背的時候‘八連發’,輸起來真的很快。

微信搶紅包也可能坐牢?法律早有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于“開設賭場”行為。

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民警解釋,群主糾集成員進行紅包賭博,就涉嫌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代包手從中營利屬從犯,群成員搶紅包涉賭的違法行為要受治安處罰。

朋友之間進行的普通的微信搶紅包算不算賭博呢?辦案民警介紹說:“如果是朋友間的小額互發,沒有營利性質的,可視為贈予,不涉及違法。但如果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就涉嫌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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